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、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节函〔2026〕190号)要求,我省积极组织遴选工作。经企业、园区自愿申报,各市初审推荐,省级部门征求意见及专家评审等程序,形成2026年浙江省拟推荐重点用水企业、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至7月21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厅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。
2026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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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浙江省拟推荐重点用水企业、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
来源丨浙江省经信厅
